本文对高层建筑人防地下室与地下车库通风与排烟问题进行探讨。高层建筑既包括高层公共建筑又包括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建筑人防地下室与地下车库不断增多、面积不断扩大,高层建筑人防地下室和地下车库的通风与排烟设计显得更为重要。
高层建筑地下车库通风与排烟设计应同时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汽防规》)、《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汽规》)。《汽防规》第411条规定,地下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m2,当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m2;第8.2.2条规定,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汽车库,其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m2,其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h-1计算确定。《汽规》第6.3.4条规定,地下汽车库宜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h-1。地下车库通风与排烟系统设计原则:减少机房面积,增加车位;减少风管交叉,降低建筑层高。宗旨为优化系统设计、降低造价。所以设计采用平时通风、火灾时机械排烟合用系统。通过消防控制进行系统转换。按照4000m2 1个防火分区仅设1个排风(烟)系统,每个防火分区的2个防烟分区的控制靠全自动排烟防火阀的启闭来完成。通风、排烟系统:机械排烟量等于机械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h-1计算确定。进风系统:汽车库内有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利用疏散出口自然补风;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采用机械补风,补风量不小于排风量的50%。人防地下车库通风设计应执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人防规》)及《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以下简称《人规》)。《人规》第3.2.6条规定,人员掩蔽工程一个防护单元的建筑面积∃2000m2;第512条规定,防空地下室的通风设计,战时应按防护单元设置独立的系统,平时应结合防火分区设置系统。所以设计时首先应考虑2000m2防护分区尽量在4000m2防火分区内,使平时的防火分区能与战时的防护分区协调一致,以减少平战转换工作量。其次,满足防护单元独立设置通风系统的要求,以免相邻单元破坏时影响其他单元的正常使用。第三,应满足《人规》要求:临战转换时应保证2个防护单元之间密闭隔墙上的平时通风管、孔在规定时间内实施封堵,并符合战时要求。
大连圣岛旅游度假区人防地下汽车库建筑面积32383m2。地下1层建筑面积22200m2,设独立的消防地下车库,6个防火分区,除防火分区1外,每个防火分区划分2个防烟分区,共有11个防烟分区。防火分区1,2没有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采用机械补风,补风量等于排烟量的50%。其余有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自然补风。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10183m2,3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1,3均划分成2个防烟分区,防火分区2作为1个防烟分区,合计5个防烟分区。均没有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采用机械补风,补风量等于排烟量的50%。同时地下2层设置3940m2人防地下室2个防护单元,均为六级二等人员掩蔽所,防护面积分别为2054,1886m2。该工程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防护单元区域示意图见图1,2;通风、排烟系统设计参数见表1。平时排风系统与火灾时排烟系统合用。室内汽车尾气由设在风道上的排风(烟)口、排烟防火阀排至室外。排风(烟)口、排烟防火阀为常开。在平时排风系统与火灾时排烟系统合用系统中,排风(烟)口、排烟防火阀为常开。当接到火灾信号时,由消防控制中心关闭地下车库非着火的防火分区内排烟防火阀以及排烟风机;对于没有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应同时开启机械补风机。当防火分区划分为2个防烟分区(本设计双层地下室9个防火分区,除2个防火分区外,每个防火分区分2个防烟分区,共计16个防烟分区),并且每个防烟分区分别设置排烟风机,则由消防控制中心关闭非着火的防烟分区内排烟防火阀以及排烟风机;应同时开启本区域内的机械补风机进行补风。当火灾蔓延到相邻的防烟分区时,接到火灾信号后全自动排烟防火阀再次开启,并联动开启排烟风机,进行有效的排烟。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设在机房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自动关闭,并联动关闭排烟风机。4.1若1个防火分区划分2个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分别设置排烟风机,则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启闭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来控制防烟风区的排烟。若1个防火分区采用1台排烟风机,则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启闭排烟风机,并启闭排烟防火阀以及排烟口来控制防烟分区的排烟。4.2《高规》第8.4.5条规定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设计时应注意及时调整排烟口位置。一个优秀的人防地下车库通风与排烟设计首先要满足现行的消防规范、人防规范;其次,要切实可行;第三,应减少初投资和运行费;第四,节省机房面积,为建设方提供更多的车位。为此设计者在方案设计阶段应与建筑专业密切配合,优化方案;施工图后期应与电气专业配合,将系统控制条件提给电气专业。